為進一步提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效能,促進司法救助案件規(guī)范、有序、高效地辦理,11月4日,富縣法院召開司法救助案件培訓會,綜合審判庭副庭長陳東旭以“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標準及流程”為題進行授課,全體法官干警參加培訓。
本次培訓分為四部分,第一部分講解司法救助的條件,具體為基本條件與受案法院,應當救助的情形,一般不予救助的情形; 第二部分講解司法救助的流程;第三部分講解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;第四部分講解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,具體為司法救助的目的,救助的原則,救助的次數(shù)和救助金的數(shù)額,戶籍未在受案法院轄區(qū)是否影響救助,先行救助,法律責任。
此次培訓以有效解決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問題為抓手,有力提升了法官干警的操作應用能力,取得了良好的培訓效果。下一步,富縣法院將以“救助制度法治化、救助案件司法化”為目標,進一步規(guī)范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辦理程序,切實解決涉案且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群眾的生存所需,以優(yōu)質的司法服務傳遞司法溫暖。(供稿 賀金霞 )